【外補】總院【再次公告】心臟血管中心心臟內科外補住院醫師
| 徵才類型 | 外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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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區別 | 總院【再次公告】 |
| 徵才單位 | 心臟血管中心心臟內科 |
| 徵才類別 | 聘用或契約 |
| 徵才職類 | 住院醫師 |
| 契約類型 | 無 |
| 徵才職稱 | 住院醫師 |
| 執登類別 | 無 |
| 職系 | 聘用或契約 |
| 職務列等 | 無 |
| 性別 | 不拘 |
| 錄取人數-正取 | 自費生:1 人 |
| 錄取人數-備取 |
0 人
(候用期間依各專科醫學會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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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期間 | 2026-06-22 08:00 - 2026-06-25 17:30 |
| 甄試時間 | 擇優另行通知 |
| 甄試項目 | 筆試:50% 口試:50% *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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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主修畢業者。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師類科考試及格者。 3.持有本國醫師證書者。 4.應聘115年度第四年住院醫師,需具內科專科訓練證明及PGY完訓證明。 5.聘用住院醫師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6.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 工作項目 | 心臟血管中心(心臟內科)相關臨床醫療業務、教學、研究、行政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 |
| 待遇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4年5月14日輔人字1140030169號函核定「本院聘用(含實習)住院醫師酬金標準」規定支薪。
「面議」新臺幣4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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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1、考試日期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更改,另行通知。 2、所附資格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或不實等情事者,取消其應考及錄取資格。 |
| 聯絡人 | 林小姐 |
| 聯絡電話 | 04-23592525轉3124 |
| 報名方式(含檢附文件) | 1、於115年6月25日截止日前下載報名表繕打,將報名表寄予承辦人:林小姐 2、列印報名表(含自傳),於截止日前,連同以下資料,親送、EMAIL或掛號郵寄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經審查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通信報名地址: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心臟內科;email address: shoiwyi@gmail.com )。 3、應檢附證件: (1)115年度第四年住院醫師報名表。 (2)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翻譯成中文並經我國駐外領館處驗證)。 (3)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衛生福利部核發醫師證書影本。 (5)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在學成績單或成績證明影本。 (7)實習證明、PGY完訓證明或在職證明各乙份。 (8)男性報考人須繳驗退伍令、補充兵役或免服兵役證件或在役證明。 (9)完成內科專科第二~三年訓練相關佐證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