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總院復健醫學部外補契約醫事技術師1人
| 徵才類型 | 外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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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區別 | 總院 |
| 徵才單位 | 復健醫學部 |
| 徵才類別 | 契約 |
| 徵才職類 | 其他醫事 |
| 契約類型 | 不定期 |
| 徵才職稱 | 契約醫事技術師 |
| 執登類別 | 語言治療師 |
| 職系 | 約用 |
| 職務列等 | 無 |
| 性別 | 不拘 |
| 錄取人數-正取 | 1 人 |
| 錄取人數-備取 |
2 人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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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期間 | 2026-06-02 08:19 - 2026-06-12 17:30 |
| 甄試時間 | 115年6月25日下午13:30,如有更動另行通知 |
| 甄試項目 | 筆試:50% 口試:50% *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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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條件 |
須同時具備1至3項條件: 1、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語言治療相關科系畢業、具語言治療師證書〈具教學醫院工作滿3年以上資歷者尤佳〉 2、語言治療師執業登錄於有效期限。 3、具本國籍。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2.領取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3.報名人數未達2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
| 工作項目 | 1.復健醫學部語言治療相關臨床業務::小兒/成人語言及言語評估與治療、小兒/成人吞嚥評估與治療、急性病房床邊復健、其他語言治療業務等。 2.依業務需要參與輪值或假日值班。 3.臨床研究、教學、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待遇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5年2月9日輔人字1150077432號函核定「臺北、臺中、高雄榮民總醫院約用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
「面議」新臺幣4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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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1、 請攜身份證正本應考。 2、 開始考試後,逾10分鐘(含)不得進入考場。 |
| 聯絡人 | 黃鈺婷 |
| 聯絡電話 | 04-23592525#3531 |
| 報名方式(含檢附文件) | 聯絡方式 1、請依序檢附 (1)報名履歷表 (2)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影本(男性需另備退伍令影本) (4)考試及格證書及語言治療師證書等相關文件影印本 (5)授權查驗同意書 (6)掛號郵寄: 「40705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復健醫學部」,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契約醫事技術師(語言治療師)」甄試。 2、報名者如為院內現職人員,應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並檢具主管同意書(如附件)。 3、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4、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