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總院護理部外補契約照服員2人
| 徵才類型 | 外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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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區別 | 總院 |
| 徵才單位 | 護理部 |
| 徵才類別 | 契約 |
| 徵才職類 | 技術 |
| 契約類型 | 不定期 |
| 徵才職稱 | 契約照服員 |
| 執登類別 | 無 |
| 職系 | 約用 |
| 職務列等 | 無 |
| 性別 | 不拘 |
| 錄取人數-正取 | 2 人 |
| 錄取人數-備取 |
2 人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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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期間 | 2026-06-01 14:43 - 2026-06-11 14:43 |
| 甄試時間 | 擇優另行通知 |
| 甄試項目 | 筆試:60% 口試:40% *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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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條件 |
1、 契約照服員具有下列各項之一者始得擔任: (1)、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 (2)、領有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 (3)、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相關科(組)畢業,尚未取得護理證照。 (4)、高中、職以上學校照顧相關科(組)畢業。 (5)、領有經衛生福利部核定之醫院照護輔佐訓練結業證明。 2、 具本國籍且無外國國籍者。 3、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4、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5、 報名人數未達二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2.領取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3.報名人數未達2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
| 工作項目 | 護理輔助工作,協助病人基本生活照護(業務需要須配合輪值三班或假日值班)。 |
| 待遇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5年2月9日輔人字1150077432號函核定「臺北、臺中、高雄榮民總醫院約用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
核支月薪新臺幣3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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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1、 請攜帶身分證正本應考。 2、 開始考試後,逾10分鐘(含)不得進入考場。 |
| 聯絡人 | 聶小姐 |
| 聯絡電話 | 04-23592525轉 6042 |
| 報名方式(含檢附文件) | 1、 請檢附報名履歷表(格式自訂)、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等相關文件掃描檔,報名日期至115年6月11日17:30截止收件(逾報名截止時間不予受理) (1)聯絡人:聶小姐 聯絡電話:04-23592525轉6042 (2)電子信箱:e-mail至scnieh@vghtc.gov.tw,標題註明:姓名、應徵115年之護理部契約照服員 2、 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以電子郵件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3、 報名者如為院內現職人員,應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並檢具主管同意書(如附件)。 4、 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 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6、 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手機、電話及e-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