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總院影像醫學部外補契約醫務管理組員1人
| 徵才類型 | 外補 |
|---|---|
| 院區別 | 總院 |
| 徵才單位 | 影像醫學部 |
| 徵才類別 | 契約 |
| 徵才職類 | 行政 |
| 契約類型 | 不定期 |
| 徵才職稱 | 契約醫務管理組員 |
| 執登類別 | 無 |
| 職系 | 約用 |
| 職務列等 | 無 |
| 性別 | 不拘 |
| 錄取人數-正取 | 1 人 |
| 錄取人數-備取 |
1 人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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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期間 | 2026-05-27 10:35 - 2026-06-08 23:59 |
| 甄試時間 | 另行通知 |
| 甄試項目 | 筆試:50% 口試:50% *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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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條件 |
無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2.領取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3.報名人數未達2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
| 工作項目 | 需同時具第一項及第二項: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具有醫療機構之行政等業務專長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 具本國籍且無外國國籍者。 三、 良好統整和溝通協調能力,能獨立作業、團隊合作、責任感、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得依業務需求配合調整工作項目。 四、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五、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有就業弱勢身分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六、 如為院內現職人員,請填寫「院內現職人員報名表」,經單位主管核章,使得報名。 |
| 待遇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5年2月9日輔人字1150077432號函核定「臺北、臺中、高雄榮民總醫院約用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 |
| 備註 | 工作項目: 一、 櫃檯行政業務及相關檢查衛教說明。(須配合輪班及假日值班) 二、 協助病人簽署同意書及簽收計價相關作業。 三、 主管交辦事項。 |
| 聯絡人 | 張家瑜 |
| 聯絡電話 | 04-23592525#3701 |
| 報名方式(含檢附文件) | 1. 檢附資料文件 (1) 包括附表1-甄試報名表及自傳(文末請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及其他相關文件影印本,115年6月8日前掛號郵寄:407219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 1650 號影像醫學部辦公室收。(封面請註明應徵契約醫務管理組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甄試報名表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手機、電話及e-mail。 (3) 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2. 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