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總院健康管理中心外補契約行政助理1人
| 徵才類型 | 外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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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區別 | 總院 |
| 徵才單位 | 健康管理中心 |
| 徵才類別 | 契約 |
| 徵才職類 | 行政 |
| 契約類型 | 定期(公告日起至2028-05-07) |
| 徵才職稱 | 契約行政助理 |
| 執登類別 | 無 |
| 職系 | 約用 |
| 職務列等 | 無 |
| 性別 | 不拘 |
| 錄取人數-正取 | 1 人 |
| 錄取人數-備取 |
2 人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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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期間 | 2026-05-26 17:13 - 2026-06-08 23:59 |
| 甄試時間 | 筆試、口試日期:於考前以E-mail或電話另行通知。 |
| 甄試項目 | 筆試:50% 口試:50% *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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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畢業,具基本電腦文書操作能力者。 2、 就讀科系與醫療產業服務科系或具醫院從事醫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3、 可配合輪值例假日班。 4、 可配合內部任務輪調及調整工作內容。 5、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 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6、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有就業弱勢身份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7、 現職院內員工需附單位主管同意書。 8、 報名人數未達2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2.領取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3.報名人數未達2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
| 工作項目 | 1、健檢項目服務和貴賓服務:需久站、長時間走動,工作節奏緊湊,需即時匯報。 2、內視鏡工作區作業。 3、環境維護作業。 4、健檢前後文書作業;行政業務及櫃台支援。 5、工作需穿著制服,自備白色運動鞋。 6、其他上級主管交辦事項。 7、工作項目依經驗背景與實際作業合適度機動調整。 8、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 117 年 5 月 7 日止。(如 留職停薪人員申請提前回職復薪,自其回職之日起終止勞動契約) |
| 待遇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5年2月9日輔人字1150077432號函核定「臺北、臺中、高雄榮民總醫院約用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
核支月薪新臺幣3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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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1、請擕身分證或健保卡正本應考。 2、開始考試後,逾10分鐘(含)不得進入考場。 3、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4、本職務為育嬰留職停薪人員之職務代理。約僱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用人機關得無條件終止聘用,受僱人不得異議。 |
| 聯絡人 | 王先生 |
| 聯絡電話 | (04)2359-2525 分機83417 |
| 報名方式(含檢附文件) | 請檢附報名履歷表、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考試及格證書、相關醫事證書或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等相關文件掃描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06月08日截止收件,以電子郵件寄至sy11ytn@vghtc.gov.tw,標題註明姓名、應徵健康管理中心定期契約行政助理(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