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總院眼科部外補住院醫師
| 徵才類型 | 外補 |
|---|---|
| 院區別 | 總院 |
| 徵才單位 | 眼科部 |
| 徵才類別 | 聘用或契約 |
| 徵才職類 | 住院醫師 |
| 契約類型 | 無 |
| 徵才職稱 | 住院醫師 |
| 執登類別 | 無 |
| 職系 | 聘用或契約 |
| 職務列等 | 無 |
| 性別 | 不拘 |
| 錄取人數-正取 | 自費生:1 人 |
| 錄取人數-備取 |
2 人
(候用期間依各專科醫學會規定辦理)
|
| 上網期間 | 2026-05-25 14:51 - 2026-06-01 17:30 |
| 甄試時間 | 115年6月12日17:00 |
| 甄試項目 | 筆試:50% 口試:50% *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
| 資格條件 |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者。 二、 持有本國醫師證書者。 三、 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完訓證明或在訓證明或經各專科醫學會採認相當證明。 四、 聘用住院醫師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籍或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以契約住院醫師進用。 五、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六、 本院聘用非本部之住院醫師欲轉入本部任職者,報名時應同時檢附簽奉核准之轉科同意書。 七、 於本院受訓PGY 者,筆試總分加10分。 八、 以本院名義發表SCI論文(限第一/通訊作者發表,且本院醫師或研究人員等須為並列第一/通訊作者),得依發表論文類型再加分,上限5分。 九、 若總分同分時以本院PGY優先 (1) 原著論文1篇加5分 (2) 綜論1篇加3分 (3) 病例報告1篇加2分 |
| 工作項目 | 1、 眼科醫療。 2、 需配合本院執行衛福部「健康台灣深耕計畫-眼科偏鄉住院醫師培訓計畫」之培訓與服務義務。 |
| 待遇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4年5月14日輔人字1140030169號函核定「本院聘用(含實習)住院醫師酬金標準」規定支薪。
「面議」新臺幣40,000元以上
|
| 備註 | 其他注意事項: 1.考試日期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更改,另行通知。 2.所附資格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或不實等情事者,取消其應考及錄取資格。 3.本次招考事宜將自即日起於本院網頁上公告周知。 4.其他招考的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眼科部林總醫師: 04-23592525#83632或來信oph@vghtc.gov.tw 。 |
| 聯絡人 | 眼科部林總醫師 |
| 聯絡電話 | 04-23592525#83632 |
| 報名方式(含檢附文件) | 1、 115年6月1日17:30截止日前,下載並列印報名表(含自傳),連同以下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憑辦信封外請註明 「應徵第1年住院醫師」,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經審查不符合前開資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通信報名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眼科部;聯絡電話:04-23592525#83632;聯絡人:林總醫師 )。 2、應檢附證件: (1) 住院醫師報名表 (2) 畢業證書影本 (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翻譯成中文並經我國駐外領館處驗證)。 (3) 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 衛生福利部核發醫師證書影本。 (5) 在學成績單或成績證明影本(附學校排名)。 (6) 實習證明、PGY完訓(在訓)證明及在職證明影本各1份。 (7)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8)男性報考人須繳驗退伍令、補充兵役或免服兵役證件或在役證明。 ※所有資料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或撰寫後蓋章或簽名並註明與正本相符,並按順序在左上方裝訂郵寄本院眼科部查驗。證件不齊者,恕不退件,且不接受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