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總院神經醫學中心外補住院醫師1人
| 徵才類型 | 外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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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區別 | 總院 |
| 徵才單位 | 神經醫學中心 |
| 徵才類別 | 聘用或契約 |
| 徵才職類 | 住院醫師 |
| 契約類型 | 無 |
| 徵才職稱 | 住院醫師 |
| 執登類別 | 無 |
| 職系 | 聘用或契約 |
| 職務列等 | 無 |
| 性別 | 不拘 |
| 錄取人數-正取 | 自費生:1 人 |
| 錄取人數-備取 |
1 人
(候用期間依各專科醫學會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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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期間 | 2026-05-22 14:53 - 2026-05-28 17:30 |
| 甄試時間 | 擇優另行通知 |
| 甄試項目 | 筆試:50% 口試:50% *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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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條件 |
1、於115年 5月28日下午5點30分截止日前下載報名表繕打,將報名表電子檔E-MAIL予承辦人:李姝慧(電子信箱:ns@vghtc.gov.tw) 2、列印報名表(含自傳),於截止日前,連同以下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經審查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通信報名地址: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神經醫學中心(神經外科);聯絡電話:04-23592525#5082;聯絡人:李姝慧)。 3、應檢附證件: (1)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翻譯成中文並經我國駐外領館處驗證)。 (2)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衛生福利部核發本國醫師證書影本。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者。 (5)在學成績單或成績證明影本(成績單需載明全年級總人數及畢業名次;成績單未載明畢業名次及全年級總人數者,不予接受報名)。 (6)實習證明、PGY完訓(在訓)證明或在職證明各乙份。 (7)男性報考人須繳驗退伍令、補充兵役或免服兵役證件或在役證明。 (8)本院聘用住院醫師欲轉入本科者,報名時應同時檢附簽奉核准之「轉科同意書」。 ※先實施筆試再辦理面試。 ※報考人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以備查驗。 1、甄試項目:筆試(50%)、口試(50%)。 2、筆試、面試日期:另行通知 3、地點:本院第2綜合大樓5樓神經醫學中心會議室。 ※依據本院一般醫學訓練選配簡章:報考本院專科住醫師考試,於本院受訓PGY者,筆試總分加10分;另以本院名義發表SCI論文者,得依論文類型加分,上限為5分(原著論文1篇加5分;綜論1篇加3分;病例報告1篇加2分),且總分同分時,以本院PGY先錄取。 ※筆試範圍:歷年「外科專科醫師、神經外科專科醫師筆試」題庫。 |
| 工作項目 | 神經外科醫療業務 |
| 待遇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4年5月14日輔人字1140030169號函核定「本院聘用(含實習)住院醫師酬金標準」規定支薪。 |
| 備註 |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者。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師類科考試及格者。 3、持有本國醫師證書者。 4、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完訓證明或在訓證明或經各專科醫學會採認相當證明。 5、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者。 6、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1、考試日期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更改,另行通知。 2、所附資格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或不實等情事者,取消其應考及錄取資格。 |
| 聯絡人 | 李小姐 |
| 聯絡電話 | 04-23592525#5082 |
| 報名方式(含檢附文件)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