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總院腫瘤醫學部腫瘤內科外補契約醫務管理專員1人
| 徵才類型 | 外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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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區別 | 總院 |
| 徵才單位 | 腫瘤醫學部腫瘤內科 |
| 徵才類別 | 契約 |
| 徵才職類 | 行政 |
| 契約類型 | 不定期 |
| 徵才職稱 | 契約醫務管理專員 |
| 執登類別 | 無 |
| 職系 | 約用 |
| 職務列等 | 無 |
| 性別 | 不拘 |
| 錄取人數-正取 | 1 人 |
| 錄取人數-備取(依序) |
1 人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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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期間 | 2026-11-04 18:12 - 2026-11-08 17:30 |
| 甄試時間 | 擇優另行通知 |
| 甄試項目 | 筆試:50% 口試:50% *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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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條件 |
1. 學/經歷,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國內外大學院校相關系所研究所畢業,取得碩士學位者。 (2) 曾任職榮民總醫院契約醫務管理組員、副管理師或副技術師,具擬任工作二年以上相當工作經驗者。 2. 國籍:具本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者。 3. 專業能力及相關經驗:具下列任一專業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1) 具醫務管理、醫療行政、再生醫療、專案管理及研究計畫相關學經歷者。 (2) 熟悉再生醫療相關法規及管理規範,並具醫療機構行政管理、跨單位協調或主管幕僚相關工作經驗者。 (3) 熟悉Office文書處理,具公文撰寫、簡報製作及資料彙整能力。 (4) 具良好溝通協調、組織規劃及業務推動能力者。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2.領取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3.報名人數未達2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
| 工作項目 | 1. 辦理腫瘤內科及細胞治療與再生醫學中心相關行政管理業務及統籌。 2. 負責重要會議之規劃與籌辦、決議追蹤及跨單位協調聯繫。 3. 協助細胞治療相關業務及專案計畫之推動、進度追蹤與成果彙整。 4. 辦理公文、會議資料、簡報及相關專案資料之撰擬與整合。 5. 辦理單位學術交流、研討會、參訪、臨床試驗查證及相關認證等相關業務。 6. 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
| 待遇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5年2月9日輔人字1150077432號函核定「臺北、臺中、高雄榮民總醫院約用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
核支月薪新臺幣3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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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無 |
| 聯絡人 | 曾盈甄 |
| 聯絡電話 | 3999 |
| 報名方式(含檢附文件) | 請檢附報名履歷表、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專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或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等相關文件影印本,報名日期自115年11月4日起至115年11月8 日截止收件(掛號郵寄 40705 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 1650 號腫瘤醫學部,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