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總院兒童醫學中心外補契約主治醫師1人
| 徵才類型 | 外補 |
|---|---|
| 院區別 | 總院 |
| 徵才單位 | 兒童醫學中心 |
| 徵才類別 | 契約 |
| 徵才職類 | 醫師 |
| 契約類型 | 不定期 |
| 徵才職稱 | 契約主治醫師 |
| 執登類別 | 醫師 |
| 職系 | 約用 |
| 職務列等 | 無 |
| 性別 | 不拘 |
| 錄取人數-正取 | 1 人 |
| 錄取人數-備取(依序) |
1 人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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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期間 | 2026-11-03 10:00 - 2026-11-06 17:00 |
| 甄試時間 | 擇優另行通知 |
| 甄試項目 | 口試:100% 口試(面試)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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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條件 |
須同時具備下列1至5項條件: 1. 具本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者。 2. 中華民國公私立大學醫學院(校)醫學系畢業。 3. 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兒科專科醫師證書及小兒心臟血管科專科醫師證書,且各項證書均於有效期限內。 4. 具國內地區級以上醫院主治醫師5年以上之服務經歷者。 5. 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分,於定期發行之學術性期刊(至少為半年刊)發表至少1篇SCI原始論著,並經本院醫學研究部審查合格。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2.領取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3.報名人數未達2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
| 工作項目 | 1.需接受本院工作指派。 2.臨床醫療業務、臨床研究、教學、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待遇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5年2月9日輔人字1150077432號函核定「臺北、臺中、高雄榮民總醫院約用人員薪資表」規定,比照師(三)級醫師本俸20級445薪點支薪。 |
| 備註 | 1. 請攜身分證正本應考。 2. 開始考試後,逾 10 分鐘(含)不得進入考場。 3. 正式錄取人員公告於本院網站(中榮網站首頁),並個別電話通知。 |
| 聯絡人 | 曾小姐 |
| 聯絡電話 | 04-23592525分機5901 |
| 報名方式(含檢附文件) | 1. 報名人員請備妥下列應檢附資料,於115年11月6日17:00前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院兒童醫學中心(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407219臺中巿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臺中榮民總醫院兒童醫學中心辦公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報名甄選契約主治醫師職缺」。 2. 應檢附資料(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蓋章、A4影印、依序裝訂): (1)甄選報名表及個人簡歷表1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男性需另備退伍令影本1份)。 (3)醫師證書(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兒科專科醫師證書及小兒心臟血管科專科醫師證書等影本各1份。 (4)中華民國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5)工作經歷證明(服務或離職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 (6)各項優良事蹟之獎狀或證明影本。 (7)論文抽印本。 3. 甄選程序: (1)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甄試。 (2)如報名且符合資格人數未達2名,公告期間順延3天。 4. 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