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總院口腔醫學部外補住院醫師8人
| 徵才類型 | 外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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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區別 | 總院 |
| 徵才單位 | 口腔醫學部 |
| 徵才類別 | 聘用或契約 |
| 徵才職類 | 住院醫師 |
| 契約類型 | 無 |
| 徵才職稱 | 住院醫師 |
| 執登類別 | 無 |
| 職系 | 聘用或契約 |
| 職務列等 | 無 |
| 性別 | 不拘 |
| 錄取人數-正取 | 自費生:8 人 |
| 錄取人數-備取(依序) |
8 人
備取6名(候用期間依各專科醫學會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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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期間 | 2026-11-02 13:30 - 2026-12-04 17:30 |
| 甄試時間 | 115年12月18日上午10點 |
| 甄試項目 | 筆試:50% 口試:50% *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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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牙醫學系畢業,並持有本國牙醫師證書者。 2、應屆畢業生,請備妥實習證明,且錄取報到前須取得專技高考牙醫師第一階段考試成績及格證明)。 3、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者。 4、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 工作項目 | 口腔醫學部臨床醫療及其他相關業務 |
| 待遇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4年5月14日輔人字1140030169號函核定「本院聘用(含實習)住院醫師酬金標準」規定支薪。 |
| 備註 | 考試流程將先施行筆試,筆試合格者再與辦理面試。 報考人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以備查驗、若須考試出席證明請事先通知。 1、甄試項目-筆試(50%): (1)筆試日期:115年12月18日(星期五)。 (2)筆試時間:上午10點整(請於9點45分前報到) (3)筆試地點:研究大樓1樓第四會議室。 2、甄試項目-面試(50%): (1)面試日期:依第一階段甄選人數合格者,另行通知 (2)面試時間:依第一階段甄選人數合格者,另行通知 (3)面試地點:門診大樓前棟七樓口腔醫學部會議室。 |
| 聯絡人 | 何小姐 |
| 聯絡電話 | 82803 |
| 報名方式(含檢附文件) | 1、於115年12月4日截止日前下載報名表繕打,將報名表紙本及電子檔寄予承辦人:何小姐收(電子信箱:hy67500@vghtc.gov.tw),另紙本報名表寄件地址如通信報名地址。 2、列印報名表(含自傳),於截止日前,連同以下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經審查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及退件(通信報名地址:407219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門診前棟8樓口腔醫學部何小姐收;聯絡電話:04-23592525#82803;聯絡人:何小姐)。 3、應檢附證件: (1)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翻譯成中文並經我國駐外領館處驗證)。 (2)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 3)牙醫師證書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在學成績單或成績證明影本(應屆請附前五年成績單及全年級總人數、排名)。 (6)實習證明或在職證明各乙份。 (7)尚未取得牙醫師證書考生請提供專技高考牙醫師第一階段考試成績及格證明 (8)男性報考人須繳驗退伍令證明、補充兵役證明或免服兵役證件證明、或在役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