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總院影像醫學部外補契約醫事技術師 (醫事放射師)1人
| 徵才類型 | 外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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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區別 | 總院 |
| 徵才單位 | 影像醫學部 |
| 徵才類別 | 契約 |
| 徵才職類 | 技術 |
| 契約類型 | 不定期 |
| 徵才職稱 | 契約醫事技術師 (醫事放射師) |
| 執登類別 | 醫事放射師 |
| 職系 | 約用 |
| 職務列等 | 無 |
| 性別 | 不拘 |
| 錄取人數-正取 | 1 人 |
| 錄取人數-備取(依序) |
2 人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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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期間 | 2026-10-12 16:09 - 2026-10-23 17:29 |
| 甄試時間 | 115 年10月27日 星期(二)上午09:30開始 |
| 甄試項目 | 筆試:50% 口試:50% *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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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條件 |
須同時具備 1 至 3 項條件: 1、國內、外大學醫事放射相關學系畢業(具學士學位以上)、取得醫事放射師證書。 2、具中華民國國籍。 3、具足夠教育學分請領執業執照。 4、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5、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有就業弱勢身份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6、報名人數未達二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2.領取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3.報名人數未達2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
| 工作項目 | 影像醫學部介入性治療檢查業務助手 (詳細工作內容可電詢聯絡人) |
| 待遇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5年2月9日輔人字第1150077432號函核定約用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核支月薪新臺幣51,000元以上。 (另依執行案例數加發職務績效獎金) |
| 備註 | 1、具身心障礙條件報考者,需經本部評定能適任病房床邊攝影等工作,始能參加考試。 2、具殘障證明或原住民身分報考者,依本院規定於成績總分加百分之五合計。 3、英文能力檢定加分(依全民英檢分級) (1)全民英檢(GEPT)初級或相當於此級之英語能力檢定:成績總分加百分之五合計。 (2)全民英檢(GEPT)中級或相當於此級之英語能力檢定:成績總分加百分之七合計。 (3)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或相當於此級之英語能力檢定:成績總分加百分之十合計。 4、上述第 2 及第3 項加分項目,需於報名時檢附證明文件,否則視同自動放棄此加分項目。 5、院內同仁報考需取得主管同意書。 6、有其他疑問儘可能以電子郵件聯繫(ku4199@vghtc.gov.tw)。 |
| 聯絡人 | 陳明至 |
| 聯絡電話 | 04-23592525 轉 3702 |
| 報名方式(含檢附文件) | 1、請檢附報名履歷表自傳、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醫事放射師證書等相關文件影印本,以掛號郵寄 40705 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 1650 號 影像醫學部,以郵戳為憑(請註明應徵契約醫事放射師,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於考試前二天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3、報名後,除補件及資格不符外,不另行通知,請依考試日期時間到考。 4、儲備(備取)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6 個月內依序遞補。 5、聯絡人:陳明至 聯絡電話:04-23592525 轉 3702;0937-434999 郵寄地址:40705 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 1650 號影像醫學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