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取件方式
引用 (2)



項目 | 自取取件 | 郵寄取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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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件時間 | 申請人收到領件通知後七個工作天。 1.領件時間:上班時間(星期一~星期五) 8:00~12:00 ~ 13:30~17:00 2.領件地點:臺中榮民總醫院 門診大樓後棟二樓綜合業務10號櫃檯 3.洽詢專線:04-23592525 分機2758。 |
1.收到領件通知後,請完成劃撥手續及證件查驗。 2.寄件地址:臺中榮民總醫院 門診大樓後棟二樓綜合業務10號櫃檯。(40705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3.本院確認資料無誤後,以雙掛號郵寄申請資料。 |
繳費方式 | 領件時於櫃檯繳費。 | 1.一律以郵政劃撥辦理,請至郵局劃撥繳費。 2.戶名:臺中榮民總醫院;帳號:02434782。 3.備註欄註明申請序號及繳費內容。 4.費用含證書費、雙掛號郵資48元、郵局劃撥手續費20元,後二項費用不另擲收據。 5.將完成繳費的劃撥單以雙掛號寄至本院指定地點。 |
證件查驗 | 1.病人本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健保卡等有照片之證明文件。 2.病人本人無法親自辦理時可委託代理人,請填妥委託書並簽章。 3.受託人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健保卡等證明文件及病人本人身分證正本、委託書辦理。 4.病人本人如為未成年、心智障礙或在國外,可由直系親屬或法定代理人憑雙方身分證、健保卡及戶口名簿代為申請,並須登錄代申請人之資料於申請單上。 5.病人本人為死亡者,具其繼承權之親屬,均可申請,需出具除戶證明及親屬之身分證正本。 6.保險公司提具投保時病人所簽概括性條款之同意書,不視同上項所稱之委託書,請保險公司依正常公文管道查詢。 *本項如由代理人申請,需備齊前述資料及委託同意書,代理人身份證件正本 請下載申請表暨委託書 |
(一)郵寄證件正本: 1.申請書(親自簽名)、委託書(親自簽名)。 2.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委託人身分證正本。 3.郵寄申請人身分證正本。 4.完成繳費的劃撥單。 5.備妥上述資料以雙掛號寄至領件通知指定地址。 *本院不代郵寄國外。 (二)自然人憑證(限本人申請): 1.電腦 2.自然人憑證(本人)+讀卡機 3.完成自然人憑證檢核。 4.郵寄申請書(親自簽名)、完成繳費的劃撥單以雙掛號寄至領件通知指定地址。 自然人憑證步驟說明 *您有義務妥善保管您的身分認證資料之機密與安全,不得洩漏給任何第三人。 *此身分認證資料所做之一切行為即視為您本身之行為。 *若因您的身分認證資料管理不當或借予他人使用而遭他人盜用時,其責任不歸屬本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