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116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聚焦源頭防災、承攬管理及職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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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表示,近年職場安全衛生已從防止職業災害,進一步擴展至工作者身心健康及企業永續治理,116年度勞動檢查方針除配合新修《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附屬法規調整修正,並將安全管理提前至規劃設計階段,強化高風險作業及承攬管理,以預防重大職業災害及職場不法侵害。本次方針3大修正重點如下:
一.全面強化工程防災及承攬管理:
要求事業單位(工程業主)於工程規劃、設計階段即完成風險評估,將安全管理由施工現場提前至源頭設計,一定規模以上工程須完成規劃設計安全分析報告,作為施工前風險辨識之重要依據,同時,要求事業單位落實承攬管理責任,避免因多層承攬或管理斷層造成重大職業災害。
二.高風險作業安全管理再升級:
自116年7月1日起,新增查核營造工地進場勞工是否完成營造作業安全訓練(即臺灣職安卡),強化工地進場管理;另配合修法,將塔式起重機及具搭乘設備之移動式起重機納入危險性機械管理,並新增查核挖土機、堆高機及高空工作車等特定機械操作人員是否完成合格訓練,以降低重大事故風險。
三.加強預防職場身心健康危害:
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116年將查核事業單位是否建立申訴及調查處理機制、公開防治措施,以及訂定並落實職場霸凌防治規範,督促企業建立完善制度,預防勞工身心健康危害,營造安全友善的工作環境。勞動部強調,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是企業永續經營的重要基礎,也是勞工最基本的權益,未來將持續透過法制精進、監督檢查、技術輔導、公私協力及資訊公開等多元策略,引導企業由被動符合法令邁向主動管理風險,共同建立以預防為核心的安全文化,朝向「零重大職業災害、零容忍職場霸凌」的目標,持續提升我國職業安全衛生水準。
資料來源: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