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毒駕,守護每一個平安回家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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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的危險,往往從駕駛人以為「自己還能開」的那一刻開始。毒品可能影響注意力、判斷力及身體協調能力,
造成反應遲緩、意識混亂或幻覺,使駕駛人無法及時辨識路況、煞車或閃避。一次失控,就可能造成行人、乘客及其他用路人重傷、失能甚至死亡,
讓家庭承受長期照護負擔與失去親人的傷痛。
據立法院網站轉載的報導,警方統計113年毒駕事故造成15人死亡、90人受傷;114年造成16人死亡、202人受傷,兩年合計31人死亡、292人受傷。每一個數字背後,都是無法重來的人生。
依現行《刑法》,毒駕構成犯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死亡,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曾因酒駕或毒駕經有罪判決或緩起訴確定,10年內再犯致人死亡者,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本海報介紹行政院通過的修正草案,重點包括加重毒駕刑罰、強化吊銷駕照與不得考照措施、車輛沒收及同車乘客責任,傳達遏止毒駕、守護社會安全的決心。
請遠離毒品、拒絕毒駕,也不要搭乘毒駕車輛。若有藥物濫用或成癮困擾,請主動尋求專業協助,讓自己與他人都能平安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