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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管制署】醫療機構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陪病及探病管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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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4/8 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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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醫療機構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訂立陪病及探病管理原則:

(一)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現階段採取強度較高的訪客管理措施,原則上暫停實地探訪。宣導鼓勵採取視訊方式進行探視,除有下列情事外:
1. 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必須由家屬陪同,或基於法規需要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
2. 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
3. 其他因病患病情惡化或醫療處置需要等情形,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者等情形外。

(二) 訂有病房門禁時間,門禁期間僅限持陪病證之陪病者於病室照護病人。

(三) 每位住院病人長時間陪病人員(含看護、家屬等)以1人為限。

(四) 落實陪(探)病人員旅遊史(travel history)、職業別(occupation)、接觸史(contact history)及是否群聚(cluster)調查。留存所有陪病人員及訪客紀錄,包括姓名、連絡電話及住址等資料,造冊管理。

五) 強化陪病人員及訪客健康監測,若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禁止進入病房。

六) 進入病房的陪病人員及訪客應全程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


附件檔案: 2-醫療機構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陪病及探病管理原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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