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複檢流程
- 準備證件與資料 → 至客服中心掛號報到
- 依門診流程看診,必要時安排檢查
- 完成檢查後依醫囑回診,完成複檢程序
注意事項
- 兵役複檢不得開藥治病或開立一般診斷書
- 「兵役用診斷證明書」不可攜離本院
- 檢查單須貼妥照片,遺失或毀損將不受理
- 如有頂替代檢情事,將依法移送法辦
流程說明
掛號報到前準備事項
- 身分證及健保卡:公費複檢役男之戶籍若與排送之縣市政府不符,拒絕受理。
- 照片:最近3個月內脫帽之1吋彩色照片(約一式8張備用,如有複檢2科請備12張,如看診科別為免疫風濕科或血液腫瘤科請至少備12張)。
- 役男公費(自費)複檢通知單或公函:1份限掛1科。
- 相關之病史資料:例如其他醫院就醫之相關診斷證明書、病歷、出院摘要等。
公費複檢役男若不清楚病因,請先與役政單位聯繫確認。
初診役男請至門診大樓後棟2樓客服中心填寫資料。
掛號及報到
至門診大樓後棟2樓客服中心3、4號櫃檯掛號及報到,繳交通知單並領取兵役用診斷證明書。
門診
- 候診時出示身分證及診斷證明書
- 向醫師詳述病情或提供病史資料
- 依醫囑回診完成複檢程序
- 如需檢查,依醫師安排另行預約
檢查
- 檢查單需貼照片並加蓋騎縫章
- 依指示至檢查單位受檢
- 檢查單須妥善保管,遺失不受理
- 必要時須出示身分證核對
回診
- 回診須至客服中心驗證並領取證明書
- 未預約者可先電話預約再報到
住院檢查
- 依指定時間辦理住院手續並攜帶照片
- 住院期間須遵守院內規定
- 公費複檢原則入住健保病房
證明書領取
- 公費:由本院寄送至縣市政府
- 自費:可親領或掛號郵寄
如有問題請洽客服中心(04-23592525轉2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