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申請影印病歷資料或影像光碟,不須經掛號、看診程序。
申請資格與應備文件
請先下載並填寫申請表暨委託書。
- 病人本人攜帶身分證正本及健保卡等有照片之證明文件。
- 病人本人無法親自辦理時可委託代理人,請填妥委託書並簽名加蓋章。
- 受託人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病人本人身分證正本和委託書辦理。
- 病人本人如為未成年、心智障礙或在國外,可由直系親屬或法定代理人憑雙方身分證、健保卡及戶口名簿代為申請,並須登錄代申請人之資料於申請單上。
- 病人本人為死亡者,具其繼承權之親屬,均可申請,需出具除戶證明及親屬之身分證正本。
- 保險公司提具投保時病人所簽概括性條款之同意書,不視同上項所稱之委託書,請保險公司依正常公文管道查詢。
病歷影印執行
病歷資料由病歷櫃台人員辦理影印,影印文件釋出均加蓋病歷資料簽證章。
影像光碟申請說明
- 製作時間約 1 小時,可現場等候取件。
- 亦可選擇掛號郵寄方式領取,須另負擔行政處理費 50 元。
洽辦地點及連絡電話
門診大樓後棟一樓 病歷組櫃檯
04-23592525#2545、2573
受理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 至下午 05:00
-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皆無服務(國定假日更動依醫院網站公告為主)。
- 無服務期間如有需要,請使用本院線上申請服務。
收費標準
- 紙張病歷:10 張以內,每張 20 元;第 11 張起,每張 5 元。
- 榮民:第 1 張紙張病歷免費,第 2 張起依規定計費。
- 影像光碟:單項檢查 200 元;第 2 至第 3 項每增加 1 項加收 100 元;4 項以上為 500 元。
- 影像資料容量超過 1 片光碟者,每增加 1 片加收 100 元。
- 本院保險公司查卷費調整為新臺幣1,200元整(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
提醒您: 申請前請先確認文件齊備,以利現場作業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