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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tPA 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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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6/26 1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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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血性中風血栓溶解劑用藥後之處置   
                                            (台灣腦中風學會rt-PA使用規範共識小組)
盡快安排病人住進加護病房或同等級之病房,並做一系列的處置:
1.在用藥後24小時內不要給抗凝血劑或抗血小板劑。若24小時後有需要併用這些藥物時,需先做電腦斷層檢查,確定未有腦出血後再施予併用藥物。
2.除藥物外,禁食24小時,24小時內避免插鼻胃管。
3.24小時內絕對臥床。
4.以N/S 500 cc keep IV route給2l/min O2(需要時), EKG monitor,紀錄I/O。
5.給藥後30分鐘內儘量避免插尿管導尿,6小時無解小便且膀胱腫漲厲害時,則需考慮單導或留置尿管。
6.測量生命跡象(血壓、心跳、呼吸),每15分鐘紀錄一次,持續2小時,爾後每30分鐘一次,持續6小時,以後每60分鐘一次,持續16小時。
7.用藥完後2小時及24小時追蹤神經學檢查(包括NIHSS)。
8.注意有無出血傾向,尤其檢查穿刺處有無出血或血腫、在淤青處做範圍記號、檢查尿液有無出血。
9.若血壓高於180/105mmHg以上時,即需做處理,控制高血壓期間,需每15分鐘監測一次血壓至血壓穩定。
10.若發現神經學功能惡化(NIHSS增加4分以上),懷疑有腦出血時,需立即做電腦斷層檢查,同時檢測CBC、PT(INR)、APTT,並準備4單位的packed RBC或6單位的cryoprecipitate、 2單位的FFP、1單位的platel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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