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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出血與外科治療

引用 (62)
更新日期 2022/1/25 11: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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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台灣地區隨著醫療進步,血壓獲得良好的控制,腦出血的比率已逐年下降,目前35 歲以上每10 萬人口每年約有73 人,佔所有中風患者的22﹪,但其死亡率則較腦梗塞高出許多,發病一個月內的死亡率約26-30%。

依出血原因不同又可分成
高血壓性腦出血:
是所有腦出血最大宗,其中以基底核及視丘為最常好發位置,常會造成半身不遂,語言困難、昏迷、甚至死亡。手術對此類腦出血在於清除血塊,以及減少腦腫,挽救生命。半身不遂及語言障礙,則幫助有限,仍需藉重復健治療。
動脈瘤破裂:
所造成之腦出血是以蜘蛛網膜下腔出血居多,少數亦有腦實質出血。一般此種出血,應全部需手術夾除動脈瘤。因為若不接受手術50%患者於半年內仍會再因動脈瘤破裂再出血,其中再出血者一半會喪失生命。手術之前應以血管攝影或電腦斷層血管攝影檢查血管瘤之位置、大小。
動靜脈畸型:
通常好發於年輕人,又稱為年輕人之腦出血。此種出血是因動脈與靜脈直接相通,壓力差太大造成血管破裂出血,手術前也是需要做血管攝影證實。若患者發現有此動脈畸型,原則上應該接受手術切除。除非動靜脈畸型位於重要之腦功能區,切除後怕造成嚴重的障礙與後遺症。若沒切除,每天出血機率約4%。
自發性腦出血的患者是否需手術,及手術的時機為何,均尚無定論。一般是以減少腦內血塊產生的併發症為目標,如進一步壓迫周遭正常腦組織、水腦症、或血塊導致嚴重的腦水腫等。另必需考慮病人的實際年齡、生理年齡、自身基本的疾病、家屬的意願、社會的成本,一般而言,被殼出血(putamen)、小腦出血、皮質下出血等均可視為手術對象。什麼時候用手術方法處理腦出血,一般而言,若血塊大於30cc或昏迷指數介於7-10分效果最佳,分數太低可能手術後病人不會完全清醒,甚至仍會死亡。若血塊小於30cc,內科藥物治療亦可。

外科手術
不宜外科手術的情況
◆小出血(<10cm3)或神經症狀很輕微者,但需注意觀察急性ICH(<3小時)常會有擴大出血的情況。
◆昏迷指數(GCS)小於5分,表示太嚴重,手術效果均不好。但若為小腦出血壓迫腦幹時,就需緊急開刀。
◆視丘或腦幹出血,除非產生水腦症,需做引流手術外,以不採開顱手術為原則。
其他的手術療法,如內視鏡或立體定位手術等可能可施用於視丘或腦幹出血,但需有更多的臨床證據來支持。
宜外科手術者
◆小腦出血>3cm或>30c.c.且有症狀惡化現象。
◆動脈瘤(Aneurysm)、動靜脈畸形(AVM)、或海綿狀血管瘤
  (cavernous  hemangioma)等特殊腦血管病變所造成的腦出血時。
◆較年青的病患(<60歲者),中度至重度的腦葉或基底核的腦出血,血量超過50cm3,且GCS≦14;或出血量30-50cm3,GCS<12可考慮外科手術。
手術對腦中風可說相當重要,當腦中風發生時,可先考慮是否可用神經外科手術治療來挽救生命。手術去除腦內出血、血塊雖是一安全、簡單,可挽救病人性命及提供病人較好預後的方法,但手術有時會使病人處於更緊急危險的狀況。所以選擇開刀的標準要嚴謹。開刀的預後,應以病人的生活品質為首要,而且還要能為病人、家屬及社會所接受為宜。

腦出血的預防
1.控制血壓為最主要的預防方法,可使曾有腦血管疾病患責腦出血機率降低50﹪,初級預防亦可達26%。
2.口服warfarin 需保持PT 之INR 在3 倍以下。
3.採清淡飲食、減少菸酒及勿藥物濫用亦可降低腦出血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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