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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各種身分應繳驗證件及費用

引用 (78)
更新日期 2024/2/5 16:57:00
點閱 37037
一、收費說明及所需證件
類別 身分 繳驗證件 就診費用
健保 無職業榮民 健保IC卡、身分證、榮民證或遺眷證 免掛號費及部分負擔
有職業榮民 健保IC卡、身分證、榮民證 免掛號費,部分負擔見(註2)
本院員工 健保IC卡、身分證、依電腦資料 依本院規定繳費
低收入戶 健保IC卡、身分證 免掛號費及部分負擔
國民及外僑 健保IC卡、身分證(或戶口名簿)、護照及外僑居留證 掛號費150元,部分負擔:經轉診170元、未經轉診420元、其他部分負擔依健保另計費用
國軍人員 健保IC卡、限持有效之中華民國軍人身分證、國軍聘雇人員服務證(加註「醫療優惠」)者 免掛號費及部分負擔
現役軍人配偶 健保IC卡、限持中華民國現役軍人眷屬身分證、國民身分證或戶籍謄本雙證件佐證為現役軍人之配偶者 免掛號費,部分負擔:經轉診170元、未經轉診420元、其他部分擔依健保另計費用
警消海巡移民空勤人員
(現職、退休、因公死亡人員遺眷家戶代表)
限列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警政署提供電子名冊者 免掛號費及部分負擔
備除役軍人眷屬 健保IC卡、身分證、備除役軍人眷屬證 免掛號費,部分負擔:經轉診170元、未經轉診420元,其他部分負擔依健保另計費
非健保 國民及外僑 身分證、護照或外僑居留證 全部費用

二、部分負擔
身分/優待 部分負擔
重大傷病(限傷病相關科)
職災、職業病
持結核病手冊、持多氯聯苯手冊
離島轉診(持轉診單)
3歲以下兒童 
持身心障礙證明 50元
經轉診 170元
未經轉診 420元
牙科 50元
中醫 50元
註1:凡健保不給付之醫療費用、證書費等,依本院規定繳費。 
註2:依輔導會規定,有職業榮民憑榮民證按退伍階級,健保部分負擔依下表比例補助:
階級 上校級 中少校級 尉級 士官兵級
補助額度% 20% 50% 7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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