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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值班規定

引用 (3)
更新日期 2019/4/3 11:09:08
點閱 873
  • 服務時請穿著志工服務背心,並佩戴志工識別證,以辨識身分。注重服務儀容,穿著整潔樸素,不穿背心、短褲、短裙、拖鞋及涼鞋,影響民眾觀感之服裝值勤。
  • 值班時間不遲到、早退及任意離開服務區域 ,確實刷卡簽到退並維護服務崗位環境整潔。
  • 服務時,嚴禁吃東西、打瞌睡、閱讀書報雜誌及辦理私人事務。需用餐、就診、領藥或探訪住院、就醫親友,請於服務結束後進行。需休息及飲食,請至志工活動室,以免影響服務品質與志工形象。
  • 在服務崗位上不使用手機,如需接聽手機,請暫離據點並盡快回到服務崗位。
  • 值班時嚴禁推銷商品、宗教信仰宣傳或推薦醫師及藥品等行為。
  • 勿接受病人或家屬的餽贈,或直接在財務上支援病人。
  • 尊重病人及家屬隱私,因服務知悉之病人及家屬相關資訊應加以保密,不向無關人員透露,更不可做為談話資料;使用過之病人資料紙張應予銷毀。
  • 嚴守保密原則,禁止告知病人、家屬,有關志工之個人資料。
  • 勿與民眾爭辯或言語衝突,遇有特殊狀況,先保持平和的心,再向訓練員反應。
  • 待人平和,避免人際紛爭,以維護志工團結與和諧氣氛。
  • 若發生任何疑難事故,請立即向志工訓練員或值班室長反應。
  • 遵守院規與志工倫理精神,接受志工輔導員、志工訓練員及志工幹部之督導。
  • 嚴重違反上述規定,或經民眾投訴查有事實者,或在服務期間有心智、精神狀態、人格特質、疾病影響致不適任者,本院得隨時終止聘用。
  • 服務期間因體力等因素不勝負荷時,經輔導轉組而不接受者,本院得隨時終止聘用。
 
嚴重違反上述規定者,或在服務期間有心智、精神狀態、人格特質、疾病影響致不適任者,本院得隨時終止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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