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授權
任務
本院為維護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針對本院醫師之診療能力,訂定臨床能力評估、授權及再評核機制,明確規範醫師於本院內執行臨床醫療服務之範疇。於院長下設有?醫師臨床執行權限審議管理會?,管理會下設有工作小組,綜管本院醫療授權相關業務。
運作方式
管理會會議每季舉行乙次,得視業務需要召開臨時會。
工作小組負責綜整各部科完成之醫師授權資料及統計,定期提報本管理會。
授權分類
授權可區分為「正式授權」與「臨時授權」,獲得授權表示可獨立於本院內執行該項醫療處置;若未獲得授權之醫師,則須在該科部主任指派的醫師或已獲得授權之同儕現場協助、指導、監督下完成該項醫療處置。
授權項目
執行範圍:規範於院內執行醫療業務之範圍,如:住院醫療照護、門診醫療照護或手術醫療業務。
授權項目又可分為「一般項目」、「特殊項目」及「其他項目」。
授權期限
正式授權:主治醫師每2年進行醫師授權再評核及更新授權;特約醫師、住院醫師、進修代訓醫師每一年進行醫師授權再評核及更新授權。
臨時授權:以3個月為限,得延長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