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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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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6/15 1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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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護理標題圖
服務對象
1. 失智或失能病人,經醫師轉介,出院後需長期照護及定期更換管路者。
2. 病人活動能力符合健保給付規定(患者超過50% 清醒時間,活動限制在床上或椅子上;或不能進行任何自我照顧且完全無法活動者)。
3. 願意簽訂居家照護合約書,接受約定的服務項目及付費規則。
4. 家中有人照顧,所需之醫療及護理服務項目為本院可提供者。
病人轉介流程
1. 住院病人:由住院中之主治醫師轉介。
2. 非住院中病人:先至家庭醫學科門診就診,醫師視病人需要轉介。
3. 他院居家護理轉介:由對方居家護理師直接轉介,本院居家護理所電話:(04)23592525 轉6416或6417。
服務項目
1. 管路照護包括鼻胃管、導尿管、氣切套管之定期更換
2. 三、四期壓瘡傷口
3. 造口護理
4. 膀胱灌洗
服務時間
1. 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至17:00
2. 臨時狀況請先聯絡居家護理師,若服務時間外或因安排困難而無法前往時,請返院門診或急診處理。
3. 夜間或例假日,可撥24小時民眾諮詢專線:04-23741353
4. 醫師出診有固定時間,會事先安排。
服務費用
1. 依健保給付規定
2. 基本訪視費:
  A. 無健保身分者:自付醫師訪視費1553元、護理師訪視費1050至2055元(依服務類別)。
  B. 有健保身分者:自付5%醫師及護理師訪視費之部份負擔
3. 交通費:依實際計程車往返車資收費。
4. 材料費:健保未給付之耗材物料,依實際費用自行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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