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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喉頭頸部 Department of Otorhinolaryngology Head & N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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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師 訓練計劃

引用 (7)
更新日期 2020/9/17 15:05:29
點閱 12917

臺中榮民總醫院

耳鼻喉頭頸部住院醫師 專科醫師訓練計畫

一、耳鼻喉頭頸部簡介

臺中榮民總醫院耳鼻喉頭頸部編制有耳、鼻、喉頭頸三個專科,提供耳鼻喉醫療服務。耳科服務項目為耳之疾患,如:聽力障礙、耳鳴、暈眩、中耳炎、外耳炎、膽脂瘤、聽小骨病變等。耳科現有主治醫師三名,聽力技術人員三名。鼻科服務項目為鼻相關之疾患,如:鼻竇炎、過敏性鼻炎、嗅覺異常、鼻整形、鼻咽癌、及其他鼻科相關病變。鼻科現有主治醫師四名。本部為全台唯一經勞保局指定的嗅覺鑑定單位,自賓州大學引進國內第一套嗅覺檢測設備,包括有嗅覺閥檢定法(Smell threshold test)及賓州大學嗅覺檢定法(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Smell Identification Test, UPSIT)。喉頭頸科服務項目為口腔咽喉頭頸外科相關之疾患,如:扁桃腺炎、音聲疾患、口腔癌、喉癌、下咽癌、其他頭頸部腫瘤、睡眠呼吸中止症、吞嚥障礙等。喉頭頸科現有主治醫師五名及語言治療師二名。此外,本部發展顏面整形手術多年,現有三名鼻科主治醫師從事鼻整形重建手術。

耳鼻喉頭頸部與院內其他部科間有長久且密切的合作:與小兒科共同執行新生兒聽力篩檢及複檢業務、以及兒童發展遲緩之評估與治療;與整形外科、放射腫瘤科合作照護頭頸腫瘤患者;與牙科及胸腔科共同照會呼吸中止症候患者;與神經外科、眼科、腫瘤科共同照護顱底腫瘤疾病患者。

耳鼻喉頭頸部編制

科別

職稱

姓名

耳鼻喉頭頸部

部主任兼喉頭頸科主治醫師

王仲祺

鼻科

科主任

梁凱莉

鼻科

醫研部主任兼鼻科主治醫師

江榮山

鼻科

主治醫師

謝宜凌

耳科

科主任兼喉頭頸科主治醫師

吳尚衡

耳科

主治醫師

郭隸德

耳科

主治醫師

顏廷廷

耳科

主治醫師

王勁傑

喉頭頸科

科主任

王景平

喉頭頸科

品管中心主任兼主治醫師

王景平

喉頭頸科

主治醫師

林玟君

喉頭頸科

主治醫師

許碩修

 

 

 

 

二、宗旨與目標

2.1 訓練宗旨與目標

2.1.1 訓練宗旨在為養成照顧有關耳鼻喉頭頸器官暨醫療品質之全人醫療之耳鼻喉專科醫師。

2.1.2 訓練目標:訓練耳鼻喉專科醫師在訓練完成時能夠具備:

2.1.2.1 全人醫療的基礎養成,涵蓋身心靈的全人照護。

2.1.2.2 提升醫療服務品質,能依循醫療專業倫理規範。

2.1.2.3 培養優質的專業能力,並養成具有獨立專業作業能力的耳鼻喉科專醫

師。

2.1.2.4 具備持續學習,有效獲取醫療新知,並正確判讀運用。

 

2.2 訓練計畫執行架構

2.2.1 台中榮民總醫院耳鼻喉頭頸部為「經衛生福利部專科訓練計畫認定會」認可之訓練醫院,依據核給名額受訓,提供各樣資源以達到完整的訓練目標。

2.2.2台中榮民總醫院耳鼻喉頭頸部設有完整之住院醫師訓練計畫書,詳細載明訓練目標、核心課程、師資、教學資源、訓練課程與訓練方式、考評機制等重點,落實執行且持續檢討改進。訓練課程須符合耳鼻喉科專科醫師訓練基準。

2.2.3 教育相關人員均清楚知道訓練宗旨與目標,且認同訓練計畫的建構精神與

施行策略。

2.2.4與相關科系合作如影像診斷科、病理科、放射腫瘤科、血液腫瘤科或整形外科等,規劃跨科別之教學活動。

2.2.5 耳鼻喉科住院醫師依訓練計畫受訓完畢,並提出論文,取得耳鼻喉科專科醫師考試認證之資格。

 

三、教學師資及資源

3.1 師資包含主治醫師13人實際參與教學,由總醫師、臨床教師構成完整團隊學習。主治醫師均具備耳鼻喉科專科醫師資格,且各有其次領域專長。

3.2 設有住院醫師訓練計畫之負責人,由主治醫師擔任,隨時監督訓練計畫之進行,依住院醫師之需求調配課程與協調科內之臨床老師。

3.3設有住院醫師臨床導師,負責學生整個課程之學習與生活之協助。

3.4教學部設有臨床技能中心、圖書館網路資源、實證學中心、及師資培育中心。

3.5 具專任之聽語檢查人員共五人。

3.6 符合衛福部要求可成為訓練醫院標準之設備。

3.7 符合衛福部設定專科醫師訓練計畫之醫療業務服務量。

 

四、訓練期限

衛生署核定耳鼻喉科專科考試資格,訓練期限為五年。每年由科部會議考核,合格者得逐年晉升,以完成住院醫師訓練。

 

五、訓練方式及內容

在教師的督導下,讓住院醫師在合理的工作環境中,經由直接照顧病人的經驗中培養能力。指導者需要直接觀察學員執行能力,給予回饋與監督。學員有義務記錄自己的學習內容與過程,教師則需監督整個學程中病例數與疾病種類之適當性。訓練過程建構培育人文關懷、憐憫心、同理心之教學活動,不定期舉行醫療倫理議題之討論活動。所有工作須有責任分層及漸進,並提供管道公平處理住院醫師之抱怨及申訴。

 

5.1病房工作:

5.1.1 在八點前必須完成病人病房查巡。安排傷口換藥、治療,檢查排程、藥物及治療醫囑更新。

5.1.2 每天詳細病歷記載病人的情況,定時完成住院病歷、病程紀錄、手術前紀錄、手術記錄、出院病歷。

5.1.3 住院醫師照顧病人數不超過十五人。

 

5. 2門診工作:

5.2.1 門診於早上九點準時開始,不宜延遲。

5.2.2 協助主治醫師看診,門診的病人在住院醫師診查之後,經過主治醫師的覆查,目的在確定及負責該病人的診斷及其處理。

5.2.3施行門診手術處置,例如人工血管放置、上顎竇穿刺,切開引流等處理或切片手術時皆經由主治醫師之許可。

5.2.4門診內視鏡檢查的安排,亦需經過主治醫師的許可。

 

5.3 值班工作:

5.3.1 值班工作每天於上午八點及下午五點半交班。特別關照當日手術病人及重症病人。

5.3.2 值班住院醫師應盡速處理病人,得請總值班醫師或主治醫師協助處理。務必做到層層負責。

5.3.3 急診需入院患者候床勿超過48小時,值班醫師得幾度協調並簽住院許可證,院內亦設有急診公床,急診患者優先住院醫療。

5.3.4值班醫師必須負責科間緊急會診工作之診察,依規定於照會後4小時內完成。

5.3.5急診手術需向該負責之主治醫師或值班主治醫師取得連繫,盡快安排處置。

5.3.6住院醫師值班時間遵照衛福部規定辦理。值班隔日補修兩小時。

 

5.4手術室工作:

5.4.1手術室工作每日八點準時開始,住院醫師需協助手術前之準備工作。完成手術前記錄表、確認病人身分,了解病人狀況且明確標記手術部位,

5.4.2手術紀錄應在手術後即時完成,並由主治醫師複閱。

5.4.3切片之檢體與刷手護理人員核對無誤,貼上標籤,開檢查單,且密切追查病理檢查結果。

 

5.5 住院醫師階段式訓練

5.5.1,第一階段為訓第一及第二住院醫師熟悉一般耳鼻喉科學:

5.5.1.1 依衛生署訂定之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內容及時間接受 PGY訓練。

5.5.1.2認識並了解工作環境,接受新進人員,熟悉醫療環境安全守則。

5.5.1.3 學習基礎耳鼻喉頭頸解剖學、影像學、免疫學、生理學。

5.5.1.4 熟悉耳鼻喉科一般及特殊檢查。

5.5.1.5 耳鼻喉科症候學之認識及熟悉急診病例的處理方法。

5.5.1.6 熟練臨床急症之處理如出血處理及心肺復甦等。

5.5.1.7 在資深住院醫師及主治醫師的指導下,參與門診的工作、協助住院病人之處理及治療工作。

5.5.1.8 參與各種小手術之助手或手術者,並了解各種手術前後處理及注意事項,耳鼻喉科麻醉法。

 

5.5.2 第二階段為訓第三及第四住院醫師熟悉耳鼻喉科次專科知和技能。

5.5.2.1協助主治醫師參與見習學生的教學指導工作,並指導第一、二年住院醫師的醫療工作。

5.5.2.2精進門診看診技巧及應對,並熟悉耳鼻喉科局部治療。

5.5.2.3 協助各類手術。並在主治醫師監督及協助下完成部分手術。

5.5.2.4 參與各類學會活動。擔任病例報告。

5.5.2.5. 學習論文寫作方法及熟悉常用生物統計學。

5.5.2.6 參與各類倫理、面談技巧課程。

5.5.2.7 參與病例寫作課程,精進病理寫作能力。

 

5.5.3 第三階段為訓第五住院醫師成為耳鼻喉科專科醫師

5.5.3.1 擔任住院總醫師,協助主治醫師教學,作為主治醫師與住院醫師間的溝通管道。完成住院醫師教學訓練(resident as teacher)。

5.5.3.2 擔任科內行政事務,排定科內工作預定表及住院醫師工作表

5.5.3.3擔任急診及住院會診工作,在主治醫師監督下完成會診工作。

5.5.3.4 在主治醫師同意及監督下,執行各類耳鼻喉頭頸手術。

5.5.3.5學習原著論文寫作及期刊投稿,在五年訓練期間至少完成一篇第一作者之原著論文。

5.5.3.6 定期參加各類學術研討會、病歷寫作研習、倫理及溝通能力訓練課。精進成為具備全人訓練之耳鼻喉專科醫師之能力。

 

5.5.4 訓練期間需依耳鼻喉科醫學會規定完成既定手術及學習項目

(1)、檢查及手術項目

第1年

  1. 純音聽力檢查操作(10例)
  2. 鼓室圖檢查操作(10例)
  3. 各式內視鏡檢查(10例)
  4. 鼻填塞(5例) 
  5. 聽力腦幹檢查操作(5例)
  6. 一般前庭功能試驗檢查操作(10例)
  7. 眼振圖檢查操作(3例)

 

第2年

  1. 耳廓或其他囊腫切除
  2. 鼓膜切開
  3. 鼻中隔鼻道成型術
  4. 扁桃摘除術
  5. 氣管切開術
  6. 中耳通氣管留置術

 

第3年

  1. 副鼻竇手術
  2. 鼓室成形術
  3. 乳突切除術
  4. 喉顯微手術
  5. 雷射手術
  6. 食道氣管檢查及異物摘除
  7. 頭頸外傷處理
  8. 簡單頸部腫瘤切除術

 

第4-4.5年

  1. 顎下腺腫瘤切除術
  2. 腮腺切除術
  3. 頸廓清術
  4. 各種鼻或副鼻竇切除
  5. 各類頭頸部重建術
  6. 喉部分或全切除術
  7. 口腔癌複合切除術
  8. 喉氣管重建手術
  9. 語言檢查及治療

 

(2)、新知及專題讀書報告(共11篇)

  • 新知讀書報告(3篇)
  • 新知讀書報告(4篇)
  • 專題讀書報告(4篇)

 

(3)、醫學倫理、醫療品質與法規繼續教育及訓練課程

1.參加學會舉辦醫學倫理繼續教育(共11小時)

2.學會認可之國內外顳骨鑽研訓練課程(1次)

 

(4)、論文發表

1.專科醫學會或相關醫學會提出口頭論文報告(1)篇或壁報

(1)篇

2.耳鼻喉學會雜誌或學會認可之MI、SCI刊登原著論文(1)

篇(含)以上

 

六、工作職責

6.1 臨床訓練

6.1.1 病房工作:

6.1.1.1 每日上午七時半前,完成住院病人之治療及換藥。

6.1.1.2 請假時,需先與總醫師及科內主管報備,完成線上請假申請,設定職務代理人,代理人完成線上簽核同意,經主管簽核後方完成請假程序。

6.1.1.3 住院後24小時完成住院病歷、每日詳細記載病程紀錄。出院後三日內完成出院病歷,並請主治醫師完成簽核。

6.1.1.4 住院醫師需指導實習醫師診療新住院病人,並修改其病歷記載。

 

6.1.2 門診工作:

      6.1.2.1 門診於早上九點準時開始。

6.1.2.2 初診病人經住院醫師診查之後,需經主治醫師覆查後簽名。

6.1.2.3 施行門診手術,例如上顎竇穿刺,切開引流等處理或檢查時皆需經主治醫師的許可。

6.1.3 急診工作:

      6.1.3.1 值班工作於每日上午八時交班。每日下午五點半交班。

6.1.3.2 值班工作分三線,層層分級,遇困難病例需上報共同處置。

 

6.1.4 手術工作:

6.1.4.1 手術室工作每日八點準時開始。需提前進入手術室做準備並核對病患資料。

 6.1.4.2手術記錄應於手術當天完成。

 6.1.4.3 切片檢體或標本核對及標示應確實。

 

6.2 確實參與所有科部教學及學術活動

6.2.1 主任及主治醫師病房教學迴診。

6.2.2 雜誌期刊討論會。

6.2.3 耳科讀書會。

6.2.4 鼻科讀書會

6.2.5 死亡及併發症討論會。

6.2.6 頭頸部癌症腫瘤聯合討論會。

6.2.7 鼻咽癌腫瘤聯合討論會。

 

6.3 研究及論文發表

6.3.1 擔任教師之主治醫師於過去5年內需發表研究論文於須同儕審查之學術期刊有論文發表。

6.3.2 住院醫師需有機會參與跨專科及跨領域之學術研討活動並留有記錄,在住院醫師階段,需有發表口頭報告或壁報報告的記錄,並完成原著論文之期刊發表,始取得報考耳鼻喉科專科醫師考試資格。

 

七、教學資源

7.1 臨床訓練環境:提供良好及獨立的訓練場所,並兼顧學習便利性、醫療品質及病人安全。

7.2 教材及教學設備

7.2.1 設有主治醫師研究室

7.2.2 設有討論室或會議室、具電腦化設備,具HIS、PACK、EMR 等系統,進行資料查詢及影像傳輸等。

7.2.3 提供住院醫師訓練所需之值班室、教學討論室,電腦化教學設備。

7.2.4 教材及教學設備: 有充分的視聽設備及教學影片或多媒體學習、解剖標本或模型或掛圖。

7.2.5 院內設有臨床技能訓練中心。

7.2.6 院內圖書及期刊購置必須的圖書及期刊,並定期提供最新的圖書資訊

用。

 

八、評估

8.1 住院醫師評估

8.1.1 主持人或指導醫師應該對住院醫師的表現定期做評量,評估項目應包括:專業知識、技術、溝通能力、團隊精神、學習成長及專業素養等。評估工具應

該多元化,可視需要採用涵蓋360 度整體評量、表現型評量,紙筆測驗、口試等。

8.1.2 評估結果應與住院醫師討論並給予回饋。

8.1.3 住院醫師的評估結果應該連結到其年資升級,或其它制度。

8.1.4 所有評估記錄均以書面保存檔案,或建置於KM資料庫中。

 

8.2 指導醫師評估

8.2.1 對耳鼻喉科計畫主持人與指導醫師有多元化評估機制,評估工具包括:住院醫師對指導醫師的書面回饋。

8.2.2 訓練計畫主持人要與指導醫師討論評估結果。

8.2.3 計畫主持人與臨床教師的評估結果應該連結到其年資升級,或其它制度。

8.2.4 所有評估記錄均以書面保存檔案,或建置於KM資料庫中,讓主持人或指導醫師可以隨時審視自己的評估結果,並作為將來衛生福利部專科醫師訓練計

畫認定會(RRC)視察之用。

 

8.3 訓練計畫評估

8.3.1 對訓練計畫需要做定期且客觀的系統性評估,以證明耳鼻喉科訓練單位的受訓者是否達到既定的學習目標。訓練單位之績效評估包括滿意度表、課程教學活動滿意度調查表,病人滿意度調查表,住院醫師臨床表現評量結果、專科醫師考試及格率等。

8.3.2 所有評估記錄均以書面保存檔案,或建置於KM網路資料庫中,讓主持人或指導醫師可以隨時審視課程計畫的評估結果,並作為將來衛生福利部專科醫師訓練計畫認定會(RRC)視察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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