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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引用 (14)
更新日期 2023/8/8 15:39:28
點閱 5623
 

Q1:請問如何尋求醫院社會工作服務?
A:如病人及家屬因疾病衍生經濟、情緒、照顧等議題需協助,可透過醫療團隊或洽詢本院社工室,由各科社工師提供專業及適切之服務。
服務電話:04-23592525轉各科社工師(請參考社工室網站-社工組業務職掌)
服務地點:綜合大樓一樓
服務時間:週一至五8:00-12:00 13:30-17:30

Q2:我因癌症到醫院,手術費和醫療費很貴,怎麼辦?
A:如果被診斷的癌症屬於健保署規定的重大傷病之列,因全民健保制度關係,具有重大傷病身分之病人,對於該疾病的療程及相關之症狀處理,具有「減免健保部分負擔」的權益。

Q3:什麼身分可以申請低收入戶?
A:以臺中市為例,低收入戶係指設籍本市(需實際居住者),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新台幣15,472元(此為2023年之臺中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不動產全家合併計算不超過新台幣362萬元、動產部分含有價證券股票、基金、投資等及存款本息全家人口平均每年每人不超過新台幣80,000元,且低收入戶分為:第一、二、三款。請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並以縣市政府核定為準。

Q4:重大傷病病人如有子女就學,請問有哪些資源可以幫忙?
A:可以申請教育部學產基金「急難慰問金」。請檢附申請書正本、在學證明、全戶戶籍謄本、申請項目證明文件,於事發3個月內交給學生就讀學校辦理。相關規定及表格請上網查詢,或向學校承辦人詢問。

Q5:請問各類社會保險之給付,內容有哪些?
A:具勞保身分者,若因傷病、失能、死亡,可申請傷病給付、失能給付、喪葬津貼等。屬於職災者之給付額度不同,就醫時應向投保單位索取「職災醫療書單」提供給本院更改就醫身分,減免部分負擔。上述給付所需申請文件及請領方式請洽各投保單位。相關資訊可參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https://www.bli.gov.tw/index.html,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總機為(02)2396-1266,台中市辦事處電話為(04)2221-6711。

Q6:請問國民年金對一般民眾有哪些保障?
A:「國民年金」是於97年10月1日開辦的社會保險制度,主要納保對象是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國民年金提供「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三大年金給付保障,及「生育給付」、「喪葬給付」二種一次性給付保障,被保險人只要按時繳納保險費,在生育、遭遇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以及年滿65歲時,就可以依規定請領相關年金給付或一次性給付,以保障本人或其遺屬的基本經濟生活。國民年金之辦理機關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Q7:請問私人商業保險如何申請?
A:若您有投保私人保險,請依據您投保的契約內容,向保險公司請領相關給付,建議您在治療時期即與您的保險業務員保持聯絡,確認您的權益與必備的資料(例如診斷證明書、醫療費用收據正本)。

Q8:請問政府的社會救助內容有哪些?
A:家境貧困者,可依條件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社會救助或相關補助之申請,政府單位與慈善單位對社會救助均有一定之補助原則與標準,通常需進行家庭經濟評估與資產調查,符合補助標準者始能進入申辦程序。若有相關需求請就近洽詢各醫院社工部門或當地社政單位與慈善團體。

Q9:請問要如何到臺中榮民總醫院進行我的身心障礙鑑定?
A:首先須詢問主治醫師是否符合申請資格,醫師初步判斷可進行鑑定時,再請申請人至您戶籍地公所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表,並掛相關科別門診,於看診時交由主治醫師填寫。

Q10:去戶籍地公所領取申請身心障礙鑑定表時,我需要帶什麼證件?
A:申請人須備妥最近三個月內一吋照片3張、國民身分證(未滿14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印章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Q11:申請人無法出門,請問能否派員到家裡做鑑定?
A:須符合(1)全癱無法自行下床、(2)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3)長期重度昏迷者,以上條件任一項,並由專科醫師開立詳述病況之3個月內診斷證明書及病歷摘要、身心障礙鑑定表(領取方式如Q10.)、身心障礙者居家鑑定申請書,備妥相關文件後向各區公所或掛號郵寄至臺中市衛生局提出申請,審核後將請所在地附近之鑑定醫院派員進行到宅鑑定。

Q12:我要如何查詢我的身心障礙鑑定辦理進度?
A:在本院方面,您可以來電(04)2359-2525轉2998告知申請人的身分證字號,由承辦人協助查詢在本院的進度,也可直接到本院第一醫療大樓大廳之「身心障礙鑑定窗口」面洽辦理。
或在本院網頁中「便民服務」項下選單身心障礙資訊,內有身心障礙證明申辦進度查詢,即可連結到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證明申辦進度查詢。

Q13:申請了身心障礙證明後,可享有哪些福利呢?
A:可參閱臺中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總覽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13798/Lpsimplelist

Q14:如何聯絡本院身心障礙鑑定的承辦人?
A:本院身心障礙鑑定窗口櫃台位於第一醫療大樓一樓大廳
   電話:(04)2359-2525轉2998
   傳真:(04)2374-1395
   E-mail:
yeling@vghtc.gov.tw
Q15:我需要輔具,請問要向哪裡詢問?
A:臺中市有三區輔具資源中心,分別提供不同居住地區之輔具資源服務,可直接洽詢,若為外縣市,請直接洽詢該縣市輔具資源中心。
南區輔具資源中心(北區、中區、東區、南區、南屯區、西區、大里區、烏日區及霧峰區):電話(04)2471-3535轉1177 地址:臺中市南屯區東興路一段450號
北區輔具資源中心(大雅區、潭子區、北屯區、太平區、神岡區、豐原區、后里區、石岡區、新社區、東勢區及和平區):電話(04)2531-4200、2532-2843 地址: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二段241巷7號
海線輔具資源中心(大肚區、龍井區、沙鹿區、梧棲區、大甲區、外埔區、大安區、清水區、西屯區):電話(04)2662-7152轉35至39 地址:臺中市沙鹿區成功西街17號1樓

16Q:請問要如何將就醫的疑問及想法、建議或向醫院表達感謝之意呢?
A:本院下列多管道洽詢:
首長信箱:本院官網上方點選「首長信箱」,即可進入頁面填寫,並再以email點選確認以及取得專屬的序號,本院收到您寶貴的意見,將請相關單位說明後,於本系統上回復,複雜案件最長15個工作天,一般案件本院完成行政程序後盡速回覆。請您再至本平台上查詢。如有醫療相關問題查詢,請多利用本院24小時服務之「全方位健康諮詢中心」(04)23741353,以獲諮詢效益。
專線電話:請於上班時間,撥打顧客意見處理中心專線04-23741222,將由專人為您服務。
親洽:請於上班時間,至門診大樓前棟2樓顧客意見處理中心(服務台旁)直接反映。
實體意見箱:歡迎書寫您的意見投入院區內的意見箱,本院定時收取後辦理。意見箱掛置於第一醫療大樓服務台及二樓杏一門市旁通道、門診服務台後方,請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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