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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分類

引用 (9)
更新日期 2018/9/19 16: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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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疾病分類

1.分類人員對於出院病歷,依據國際疾病分類第九版臨床適用(ICD-9-CM)之分類標準作疾病與手術之分類

2.分類人員於病歷上之摘取資料之參考依據為

  a. 出院病歷摘要之出入院診斷及處置

  b. 主訴、病史

  c. 治療後狀態

  d. 手術記錄

  e. 結果不正常之檢查(驗)報告

  f. 於院內發生之併發症

  g. 會診單

3.分類正確性三層次

  a.個別分類碼(Individual Codes)之正確性

  b.統合碼(Totality Codes)之正確性

  c.診斷次序(Sequence of Codes)之正確性

4.分類須知

  a.依政策所要求(如:健保局)的分類工具書版作為分類依據,現行本為ICD-9-CM 1992年版(預計92年開始起用2001年版)

  b.製定各項與分類工具書有關之修正分類程序,力求院內分類人員之一致性

  c.製定問題處理程序,使分類人員對於無法分類問題能有一適當之處理依據:

           1.當病歷欠缺完整,以致無法取得分類所須資料時,應請醫師補足所須資料

           2. 對欠詳細的診斷自行訂立分類標準

  d.製定疾病分類標準作業程序,針對特殊需要,可於不違背分類規則之大原則下,增設或改變某些分類代碼,以適應院內之需要,使疾病分類作業有所遵循,以期保證作業品質。

  e.和醫師保持密切連繫,隨時討論。已送回之病歷若醫師須變更診斷時填出院患者病歷疾病診斷更正通知單。

f.為配合健保申報,分類人員須熟悉論病例計酬之各項規定,與申報人員相互配合。應用專業技巧,於合理範圍內替醫院爭取最佳給付。

 

(二)資料登錄與輸入

1.疾病分類人員做完疾病分類後,將分類代碼及和此次住院有關之資料摘錄下來,填入疾病分類電腦登錄表,此摘錄之資料即為日後提供各項資料運用與統計之來源。

2.本院疾病分類已採電腦化作業,所摘錄之資料不定期由工作人員輸入電腦,本院電腦均已連線,所輸入之資料部份可由其它單位取得(如住院、掛號、護理站)。

 

(三)疾病分類報表 

資訊室依病歷組所輸入之出院病患疾病分類資料,統一列印採Batch處理。

1.日報

  a.Error Report-錯誤訊息報表:對於電腦內不存在之分類代碼或不合邏輯之資料,印出錯誤訊息報表,指出錯誤所在,以便分類人員更正,以提高資料庫之正確性。

  b.Incomplete Report-未完成報表:為使每位住院患者資料皆能建檔,和病房護理站電腦作業連線,每日印出已出院但尚未建檔之名單,藉此報表掌握資料庫之完整性。

2.月報表

每月十二日由資訊室列印二種疾病分類月報,並主動提供給各醫療單位及行政長官做參考。在列印月報表前,須依日報表作及時的資料輸入與更正,以提高月報表之精確性。

  1.Analysis of discharge patients by section:以科別為單位,分析當月之出院患者,分析內容包括出院人數平均住院日數、死亡人數、急診人數、出院狀況……,可做為決策單位或醫療行政上之參考。

  2.Analysis of discharge patients by section:將疾病診斷大致分為一百五十多類,以各類疾病為單位,每位病患取其主診斷,分析該類疾病患者之人數,平均住院日、死亡人數、急診入院等狀況,由此報表可了解當月各類疾病的分佈情形。

3.年報表

  1.每年以次年二月底回病歷組之病歷為準,以該年內出院患者之資料為基礎印製病歷統計年報,分送對象為衛生主管機關,各大教學醫院及本院各部科參考。

  2.各科住院患者來源分析表

  3.各月住院患者來源分析表

  4.傷害或中毒外因報表

  5.死亡統計表

  6.十大疾病統計表

  7.十大死因統計表

  8.主要診斷統計表

  9.手術與相關處置統計表

  10.單一診斷與主診斷之比較

  11.新生兒統計表

  12.妊娠、生產及產褥期併發症統計表

  13.依需要不定時印出「醫師索引表,手術索引表及疾病索引表」。

(四)疾病分類查詢作業

  1.主要功用為提供醫療研究時所須之特定疾病患者名單及其相關資料。

  2.當定期之統計報表不能滿足查詢者之要求時,查詢者填疾病分類查詢作業申請單,由分類人員於電腦做線上查詢功能,以疾病分類代碼為索引,依須要鍵入特定條件,經電腦搜尋過後,印列出符合條件之患者名單及其相關資料。

(五)疾病分類品管作業

  1.由分類人員每月抽樣互審,每月製作統計審查之報表呈長官。

  2.藉由論病例計酬申報異常表,發現分類上矛盾之處,經分類人員協調予以適度修正。

  3.加強疾病分類代碼電腦檢定項目,並適時的修正錯誤。

  4.定期與他院分類人員討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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