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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分院合作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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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8/29 15: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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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分院合作研究計畫

 

申請網頁 專題研究計畫管理系統
合作分院 嘉義分院
申請時間 自公告日起至9月30日止。
執行時間 1月1日~12月31日
申請資格及經費
●比照國科會計畫主持人資格
        1.擔任主治醫師二年以上或獲碩士學位從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並有著作發表於國內外著名學術期刊之醫藥相關人員。
        2.副研究員或相當副研究員資格以上人員。
        3.組長、技正、技術主任(含)以上者,或院內編制內員工滿三年以上者。
●已申請二件院校合作計畫之本院人員,可再申請一件與分院合作計畫,或已申請一件與分院合作計畫,可再申請二件院校合作計畫。
●每項個別型計畫申請經費之上限為40萬元。
詳細資訊 臺中榮總與分院合作研究計畫申請作業要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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