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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簡介

引用 (3)
更新日期 2022/10/14 13: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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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中心簡介
民國八十八年,陳穎從副院長於其擔任內科部部主任任內,專案提撥1,500萬元以發展生物科技,由徐士蘭博士規劃,於教學研究部設置貴重儀器中心,提供全院同仁使用。
一、目的
*   資源共享
l       充分利用有限之經費及資源
l       避免貴重儀器之重置
l       提供貴重儀器供全院所有人員及院外合作人員申請使用
*   專責管理
l       專人負責儀器之管理、操作及維護
l       發揮儀器之最高效能
 
二、精密儀器中心現有工作人員
      劉美君(契約助理研究員)
 
三、工作項目
一、協助全院所有人員及院外合作人員儀器的操作使用及諮詢服務。 
二、各項儀器故障排除及保養維修。 
三、辦理各項儀器出借手續及預約使用登記。 
四、製作儀器操作應用示範影片。 
五、精密儀器委員會會議相關行政業務。 
六、年度儀器之採購。 
七、辦理新到儀器安裝、講習。 
八、精密儀器中心門禁系統管理。 
九、精密儀器中心收、發文,檔案管理。 
十、統計各項儀器使用率。 
十一、精密儀器中心網路作業系統管理。 

 
貳、精密儀器中心使用申請及使用規範
申請人資格:申請人具備下列規定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1.本院所有同仁(除了新進研究人員及學生)。
      2.與本院同仁合作研究計畫之大專院校教師或院外機構研究人員,須透過本院同仁為單位主管,提出申請。 
申請程序:
      申請人填寫「醫學研究部精密儀器中心儀器使用申請表」,填寫申請人基本資料,院外單位務必填寫與本院合作之計畫編號等。
審核:
      申請人填寫申請表格送精密儀器中心經精密儀器中心負責主管及醫學研究部主任簽章核可及完成申請手續。
使用規範
1.     申請人之資料請詳實並逐項填寫
2.     確實會操作儀器者方可獨立操作該儀器,使用儀器請確實在所使用之儀器登記本上簽名。
3.     使用本實驗室之儀器未經同意,不擅自更改儀器參數,以免影響其他使用者。
4.     遵守儀器使用規則,以維持儀器正常運作。儀器若有損壞,立即告知管理者
5.     維持儀器與實驗室整潔。不惡意佔用儀器與空間
6.     嚴格遵循廢棄物(液)處理原則,廢棄物一律攜回,嚴禁丟入精密儀器中心的垃圾筒中,不造成公用實驗室及環境污染
7.     管理者得應實驗需要同意移入相關儀器。移入實驗室之儀器,一律視為公用
8.     使用本中心之儀器請事先預約。使用時間不得延遲預約時間30分鐘,欲取消預約時間,請事前通知管理者以利其他使用者使用。
9.     使用雷射共軛焦點掃描分析系統(Confocal)多功能生物訊號偵測儀(EnSpire)高速細胞免疫影像分析儀(CTL ImmunoSpot System)及高階動物螢光影像照相系統 (IVIS Lumina XR Series III) ,請直接於網路預約。
10.本室儀器以本院同仁優先使用非本院同仁欲利用儀器者請先洽醫學研究部負責人。
11.本室所有儀器預約使用者得以優先使用。
12.除非經過管理者(劉美分機4046)同意,不任意移動實驗室儀器,
13.若有違反以上條例經查屬實,醫學研究部依情節輕重,可隨時取消實驗室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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